波黑《独立报》1月25日报道。尽管波黑近期热议大型能源项目,但欧洲能源共同体最新报告显示,该国在能源领域远未达到欧盟最低标准。问题不仅涉及严格环保标准,更延伸至能源安全、市场整合等多方面。
报告指出,在能源安全领域,波黑仅完成9%的义务;在市场与一体化方面仅完成20%;去碳化完成27%;环保领域仅完成三分之一。这意味着波黑超过60%的能源仍依赖化石燃料,导致其出口欧盟的高耗能产品已面临欧盟“碳边境调节机制”征税,市场竞争力受到显著影响。
能源共同体称,波黑电力行业与欧盟市场规则严重脱节,主因包括相关法律缺失、配电与生产未能完全分离,以及持续的价格管制。目前最关键的改革是出台《波黑监管机构、输电与电力市场法》。
报告特别指出,波黑缺乏欧盟通行的“日前市场”和“日内市场”体系。在欧盟,电力交易基于公开的供需关系形成价格,而非双边协议,这促进了竞争和系统稳定。波黑目前缺乏这种有组织的交易形式,阻碍了其与欧洲电力市场的全面整合,其根源在于电力行业由政治党派掌控,电价变动成为敏感的政治议题。
天然气市场的情况比电力领域更为严峻。市场处于封闭、割裂状态,不符合欧盟规则。全国未能形成统一市场,而是存在两个平行的实体级系统,各自拥有一个主导性的批发供应商,交易几乎完全通过双边合同进行。
尽管已形式上成立了国家电力监管机构,但其职权范围有限,且运作规则陈旧。该机构理论上独立,成员由议会任命,当局不应干涉其工作,但实际上其权限主要限于能源传输领域,仅在与布尔奇科特区相关事务上拥有完全职权。该机构的核心使命本是推行欧洲规范,但由于对实体层面的系统没有管辖权,无法有效履行职能。
能源共同体警告,由于上述多重原因,波黑既无法建立功能完善的电力市场,也无法融入欧盟单一市场。报告同时指出,波黑甚至尚未对“能源贫困”给出法律定义,也缺乏国家战略和可靠数据收集,导致相关工作碎片化且无法落实。
分析认为,波黑能源体系与欧盟标准的巨大落差,不仅源于技术性挑战,更深植于其国内政治与经济结构的复杂性。在吸引外资(如美国投资者)的同时,如何克服内部结构性障碍以真正对接欧洲市场,将是波黑面临的长期考验。(驻波黑使馆经商处)